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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面孔

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梁健:

慎重办理扫黑除恶案件,让个案判决起到引领作用

庭审现场,坐在审判长席的为梁健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采访那天,是梁健大病初愈后的上班第一天。他脸色虽然不好,但说话中气很足。

  作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梁健办理过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由他主审的“温岭杀医案”“杭州保姆放火案”分别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最有影响力的法治案例”。从去年底开始,梁健再添重任,担任省法院扫黑办副主任一职,汇编法规、制定规范、编辑案例、撰写文章、沟通协调……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过程中,他因表现突出、成绩卓著,被记二等功。

  连轴转的工作节奏

  记者看见,梁健办公室的案头上,放着几叠厚厚的文件,最上面的是由他起草的一份文件——《关于审理黑恶案件中排摸发现及移送涉案腐败、“保护伞”线索的若干规定》。

  原本准备尽快完善后发布,但一场突如其来的急性胃出血打乱了梁健的计划。他返岗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叫上庭里的同事们,一起研究斟酌其中的细节问题。

  而之前的整个3月,梁健都处于连轴转的工作节奏中。

  省高院组织力量下到全省各地法院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及组织扫黑除恶培训。期间,梁健率队到金华等地,白天会议、座谈,晚上答疑、培训,连续3周马不停蹄。他具体负责2期扫黑除恶培训班的组织教学工作,与另外2位院领导一起给400余名来自公检法等单位的办案人员授课。事实上,这样的课程梁健已陆陆续续应邀讲授了14堂。

  “不拔高、不降低”

  “虽然之前两高两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但在实践中,由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各政法机关依据自身所掌握的案件事实与证据,对究竟是否属涉黑涉恶犯罪仍可能会发生分歧。”梁健告诉记者,他的主要任务便是与办案人员一起就扫黑除恶个案进行研讨,重点就相关案件的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交流讨论。

  比如,对于“套路贷”“软暴力”等黑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的常见手段,梁健觉得,从表现形式上看,“软暴力”与暴力明显不同,但其危害后果却与传统暴力犯罪相同,甚至有些造成的后果超过了传统的暴力手段犯罪,这些在法律上如何予以认定,应该作出怎么样的处罚,政法各机关要有共识。

  “每一起个案的审理判决,会起到方向性的引领作用,因此,我们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时要特别慎重,‘不拔高、不降低’”。梁健说。

  在陈才强等3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中,梁健与刑一庭另外2名庭长、2名员额法官首次组成五人合议庭,经全面审查,依法纠正了部分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在各被告人量刑维持不变的情况,对陈才强没收个人财产与罚金4000万元并处,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今年4月9日,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向社会公开发布,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对梁健来说,之前的研讨和探索也有了更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一大批涉黑恶势力案件的审结,梁健也琢磨起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的“浙江经验”。哪怕之前在医院的病床上,他也没闲着,已经从点线面体4个方面列起了提纲,“从个案审理到形成体系,再到政法各部门的协调并进,扫黑除恶应立体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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