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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首发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

推动堵塞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

  见习记者 徐冬梅 通讯员 郭威 

  本报讯 为赚“快钱”,陈某等五十余人铤而走险,超出公司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甚至利用未登记注册的公司名义从事车辆抵押借贷款等高利放贷业务,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日前,长兴县法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向金融、工商等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这也是长兴首份扫黑除恶《司法建议书》,建议书提出了“建立定岗定位的网格化监管制度”“拓宽公众举报渠道,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相关建议。

  “扫黑除恶,不光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更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长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除长兴县法院外,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也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于近日针对“套路贷”、串通招投标案件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书》指出在登记管理、规范交易、日常宣传等方面存在的疏漏,提出应加强民间借贷市场监管,开展类金融机构“套路贷”排查;完善协同办案机制,加强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多部门联动防控体系等6项治理防范意见,将检察职能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上进一步延伸,推动堵塞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长兴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探索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不断加强与行业部门协作配合,坚持逐案分析涉案地区、行业、领域是否存在易发问题和管理漏洞,并综合问题成因、表现形式、危害后果等情况形成建议,及时通报相关行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先后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县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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