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浙0726民初1532号
胡小春:本院受理原告薛延胜诉被告胡小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805号
郑玉倩、孙利卉:本院受理原告季云鹏诉被告郑玉倩、孙利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53号
季土生:本院受理原告陈启建诉被告季土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587号
楼珍、薛芬先:本院受理顾粉莲诉楼珍、薛芬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9点40分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1609号
楼庆庆:本院受理原告毛银钏诉被告楼庆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74号
方雄卫: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浦江永在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方雄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