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5月9日
(2019)浙0102民初2379号
陈华省、陈华权、罗善方: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华省、陈华权、罗善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2民初2162号
熊军友、李盛利、符华彪、刘彩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裕沣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熊军友、李盛利、符华彪、刘彩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1575号
葛洪灿、郑维贤:本院受理原告葛玉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浙0106民初11575号民事判决书。葛洪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葛玉明借款本金17000元,支付违约金10059元(违约金已计算至2018年11月26日,此后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违约金按年利率24%另计);葛洪灿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葛玉明律师费15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11560号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杨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浙0106民初11560号民事判决书。王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杨蕾借款本金98500元,并支付按借款本金98500元为基数,月息1.5%的标准计算的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06民初3041号
杭州中坤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国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20在本院26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583号
杭州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汇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5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3506号
周利峰:本院受理原告林美书与被告周利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91民初3506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5917号
黄兆县:本院受理原告李福伟诉被告黄兆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5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3248-1号
顾光辉、周立军: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与被告顾光辉、周立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居住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9)浙0110民初324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7031号
陈俶窑:本院受理原告王伟国诉被告陈俶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1703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12民初17410号
何坤: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诗瑞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何坤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212民初174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2破17号
2017年12月28日,本院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市江东雄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宁波市江东雄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宁波市江东雄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4月25日裁定宣告宁波市江东雄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宁波市江东雄克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205民初360号
郑志秀: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北平兴汽车美容店诉被告郑志秀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05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81民初11148号
余姚市子衿时尚饮品店:本院受理赖三金(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281民初11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9)浙0302民初3893号
杨伟:本院受理原告韩小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号楼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8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2713号
王士金: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博盛达鞋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士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208号
吉林省万兴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训刚与被告吉林省万兴鹿业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2615号
曹寒冰: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曹寒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4民初3537号
浏阳市金刚镇欧迪奈鞋业: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鑫冠缝纫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庭前调解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民初1037号
郑祥:本院受理原告陈景朋诉被告黄磊、郑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浙0305民初1037号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民初1036号
陈正炀:本院受理原告陈景朋诉被告黄磊、陈正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浙0305民初1036号判决书、上诉案件交纳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27破4号
本院于2019年4月26日,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支行申请,裁定受理浙江锡星印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浩天信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6月1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财富中心190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韩笑(联系电话:13957790912),黄建明(联系电话:15868141748)],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9年6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9)浙0411民初1967号
徐美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海与被告徐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4065号
倪明兴、倪晓贤、孙启英、嘉善明好箱包厂:本院受理原告张军与倪明兴、倪晓贤、孙启英、嘉善明好箱包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411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或者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763号
史钢毅:本院受理原告王阳阳与被告史钢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史钢毅支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费3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7月30日9点00分在递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