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上中学后“学坏”了,还把养父母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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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单巡天 南轩 童法 秀舟
时间:
5月7日
地点:
桐乡市法院洲泉法庭
法庭上吵吵嚷嚷,十三四岁的少女小丽(化名)要来起诉自己的养父母,要求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庭审一开场就差点演变成一场“骂战”,养父指着小丽的鼻子就是一顿痛斥,法官好不容易才安抚好了双方的情绪。
原来,小丽在出生的第二天就被养父母所领养,养父母一直对她视如己出。后来,养父母生了一个弟弟。小丽8岁那年,带着弟弟出门玩了一整天,养母因为长时间没找到儿子,狠狠揍了小丽一顿,小丽从此有了心结。
进入中学后,小丽结交了校外的一群朋友,常常出入酒吧等场所。有一次,小丽多日未归,被养父在洲泉镇上发现后狠打了一顿,双方矛盾从此升级。
不久前,小丽再一次彻夜未归,养父在当地购物广场内找到了女儿。这一次,养父生气地将小丽的手机给砸了,吵架时,情绪激动的小丽一脚跨出了三楼的阳台想要轻生,幸亏亲属及时把她拉了回来,小丽转头又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玻璃,在自己手上狠狠划了一道,所幸伤得不严重。
“孩子现在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如果再用打骂的教育方式管教女儿的话,效果只会适得其反。”法官对养父这样讲。之后,法官又做小丽的工作,告诉她,虽然她是养女,但出生第二天便由养父母抚养了,即使有了弟弟,养父母在生活中也是平等对待,有儿子的礼物,不会少了女儿的。“与校外人员频繁接触,人家为你买单,送你回家,图的是什么?”听后,小丽沉默了许久。她答应法官,将慢慢地与校外人员切断联系,并试着与养父母好好相处。
通过调解,双方都明白了自己的问题所在。小丽的养父也向法官保证,今后一定会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与子女沟通时更加耐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