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不执行获刑,作伪证的妹妹跟着遭殃
通讯员 韩朗朗
本报讯 近日,由江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提起公诉的王某,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3年1月30日,王某为施某向王某甲借的70万元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后施某归还3万元,剩余借款迟迟未还。同年11月7日,王某甲一纸诉状将施某、王某诉至法庭。2014年3月24日,法院判决王某甲胜诉,要求施某(刑拘在逃)归还王某甲借款本金6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王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不履行偿还义务,2014年9月24日、2015年6月29日、2017年9月18日在接受法院执行人员询问时,王某都拒不申报其所享有的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及在这家公司的收入,因此被3次司法拘留。为规避执行,王某还将公司股权虚假转让给亲妹妹,王某妹妹则作虚假证言。江山市检察院审查发现王某妹妹涉嫌伪证罪,及时向江山市公安局发出追诉函,要求一并追究王某妹妹的刑事责任。最终,王某妹妹也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有能力履行的“老赖”吸取此案教训,切勿以身试法;同时也告诫“帮助”“老赖”的人,“帮忙”作假证隐匿财产也会受到刑法制裁,希望有这种念头的人想明白利害得失,不要触碰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