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
单位:元

  根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光大金瓯联系电话:0577-88333755

  高先生联系电话:13685727222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1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9-05-14 2 2019年05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