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4月12日指定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为核查职工工资拖欠情况,特请对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的职工携带证据材料于2019年5月29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徐菁,联系方式:15957815007,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丽福大厦526室)。
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9日裁定受理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4月12日指定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现为核查职工工资拖欠情况,特请对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的职工携带证据材料于2019年5月29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徐菁,联系方式:15957815007,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丽福大厦526室)。
浙江金奥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