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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金华市济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金华银行、浙商银行收购的金华市济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单位:万元

  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9年5月16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单户或批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上述2户债权已经分别于2018年12月20日在《浙江法制报》13版、2019年3月12日在《浙江法制报》8版上刊登了处置公告,于2018年12月17日、2019年3月8日在我司网站上刊登了资产包公开处置公告,现为补充公告。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廖承芳、邵欢

  联系电话:0571-89773916、0571-89773965,13588441135、139579515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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