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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9)浙0482民初1406号

  钟李:本院受理原告平湖市华泰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房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15日。本院定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10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平湖市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4850号

  湖州南浔东强家私厂、褚晓东: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忠与被告湖州南浔东强家私厂、褚晓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9)浙0522民初136号

  黄永付:本院受理原告冯春燕与被告黄永付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浙0522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通知书、判后答疑告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黄永付对借款人黄凌飞结欠原告冯春燕的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律师代理费9000元,合计189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黄永付对借款人黄凌飞结欠原告冯春燕的借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计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2017年11月4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黄永付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黄凌飞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040元(已减半),由被告黄永付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长兴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84民初2093号

  兰海波: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旺群轿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兰海波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9时0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8号审判庭(东门4楼)。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民初9656号

  赵相军、季双卫:原告浙江茂源盛世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相军、季双卫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784民初9656号民事判决书。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05-16 2 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