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097号
黄鹏展:本院受理原告何双和与被告黄鹏展、张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26民初209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142号
张金星、张牡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公司与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14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石学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孟有、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14日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293号
张兴苗:本院受理原告朱金发与张兴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29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王宏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唐朝晖、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27日10:0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13号
项旭春、吴书强、项畅淋:本院受理原告张旭男与项旭春、吴书强、项畅淋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31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王宏宇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唐朝晖、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27日9:2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26号
黄丹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县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2326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由石学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孟有、人民陪审员洪惠昌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14日9:15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