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高速不给好处花钱叫村民阻拦
这群贪心的“长手”村干部栽了
通讯员 章炜聪
本报讯 杭绍台高速途经嵊州市甘霖镇大小坑村,村干部向施工方索要好处费,遭到拒绝后,组织村民到现场阻拦施工……近日,这起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的案件,由嵊州市公安局向嵊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等人提起公诉。
2016年,杭绍台高速七标段碎石和搅拌工程选址在甘霖镇大小坑村,谈妥并支付土地租金和青苗补偿款等全部款项。然而就在工程方对土地进行平整和设备搬迁时,时任大小坑村支书的王某和原村委会主任傅某某,向工程方碎石场负责人周某提出索要120万元好处费。双方多次谈判无果。
为给施工方施压,王某利用其职权,指使村民王某某组织村民前去阻拦施工。2017年1月,村民王某某以支付每人30元一天工资的条件,通过村里另外3人(另行处理)组织村里近30名老年妇女到施工现场阻碍正常施工。
施工方因村民阻拦无法正常开展施工,迫于无奈,周某只得答应给予王某和傅某某提出的120万元好处费,以每月10万元的碎石量抵扣。2017年4月,另一位村民王某被选为该村村委会主任,其在明知该120万元钱系敲诈所得的情况下,仍不满足,伙同村书记王某要求施工方以低价将碎石销售给他,并由其朋友傅某,将碎石出售、对账、结账并保管钱财。最终所得钱财,均由时任村书记王某、时任村主任王某,原村主任傅某某以及村民王某某和傅某五人瓜分。
后来,王某等人索要碎石需求越来越大,导致杭绍台高速工程所需的材料出现了紧缺甚至不足的情况。无奈之下,负责人周某只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秘密调查取证,2018年9月,嵊州警方将参与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一举端掉。
经统计,王某等人从周某处共拉走合计价值310余万元的碎石,其中只将84余万元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返还给周某,其余款项用都被王某等人用于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