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过世 子女有责任承担债务吗?
读者徐女士咨询:
我父亲在工作时突发意外,抢救无效身亡。后来工作单位一次性赔偿了丧葬补助金等80多万元。我父亲生前有一笔债务,我的经济条件不好,债主说我同时继承了赔偿金和债务,要求我用赔偿金还债,称“父债子还”。请问我有责任承担父亲的债务吗?听说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是吗?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建挺律师答:
丧葬补助金不在遗产范围之内。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丧葬费、抚恤金不在公民个人遗产的范围内,是单位或者国家对于死亡公民的近亲属的一种安慰与补助,不适用遗嘱继承,应依法有死者的近亲属共同分割。
另,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所以到底要不要“父债子还”,要看子女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继承了遗产,那么对于父母要交的税款和债务,也要进行清偿,但并不是说无限制的清偿。徐女士是否需要帮父亲偿还债务,以徐女士继承了多少遗产为限,而丧葬抚恤金并不属于遗产范围。
周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