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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法趣

明朝第一贪污大案

  纵横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寒微,早年的经历十分悲惨,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母、兄弟在饥饿、贫困中离世,从那时起,他对那些搜刮民脂民膏贪官污吏十分痛恨。后来,朱元璋做了皇帝,他推行“重典治国”的政策,严厉打击那些贪官污吏,为此他几乎杀光了全国的官员!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3月,御史余敏、丁廷举上书皇帝,说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与其他一些地方官员盗窃国家粮库、私吞国家赋税,存在着十分严重贪污行为。朱元璋闻讯,立即让审刑司官员吴庸调查此案。经过一番调查后,吴庸将调查结果上报皇帝,朱元璋看后不禁大惊失色。

  这场案件史称“郭桓案”,是明朝洪武四大案之一,也是明朝历史上堪称第一的贪污大案!

  总体而言,“郭桓案”有两大特点:其一,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二,涉案官员极其广泛。

  我们先说说数额,按照明朝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是:“坐盗官粮七百万石”。但朱元璋在《大诰》中明确说道:“共折米算,所废者两千四百余万精粮”。

  两千四百余万精粮是什么概念呢?按照明朝初年制定的标准,“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相当于1200多万两银子。那么明朝官员的工资是多少呢?洪武十三年,朱元璋制定了百官的俸禄标准,“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石”。也就是说,最高的正一品,年薪不过一千石。郭桓只不过是一个正三品官员,年俸只有六百石。

  还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是相当于明朝一年秋粮的收入,另一种说是相当于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无论哪种说法,都说明“郭桓案”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再说第二点,涉案官员极其广泛。“郭桓案”的主要涉案官员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以及侍郎以下的所有官员。此外还有全国12个行省的布政司的官员,以及地方州府县的官员。

  面对这么多的涉案官员,朱元璋并没有“法不责众”的想法,对于这些人的处罚结果只有一个字——杀!

  那么,到底有多少官员被杀了呢?按照史料的记载,“自六部左右侍朗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那么明朝初年,全国有多少官员呢?有一种说法是两万八千左右。郭桓案中被杀的除了官员,还有不少胥吏。

  朱元璋以雷霆手段整治官场,效果也是非常明显,当时人称“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涣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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