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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一次不用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送到家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应伟健 胡琼琼 

  本报讯 近日,宁波奉化的俞女士收到了一份来自法院的“专属快递”,里面是一份经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后的民事裁定书,“这次实实在在地体验了一把‘零次跑’。”俞女士感慨地说。

  4月的一天,俞女士和另一名当事人因家庭矛盾引发纠纷,“闹”到了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区分局大桥派出所。民警受理调查后,交由驻所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标的金额较大,有可能引起调解反复。经司法确认,通过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裁决以后,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双方就此次纠纷申请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在承诺书和委托书上签字。

  “按照法院司法确认的要求,需要当事人和调解员一起到法院进行确认。而现在,经双方同意,签了委托书后,就可以由调解员代替当事人把案卷带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提出的申请做出裁定书,通过专用快递直接把民事裁定书寄到当事人居住地地址,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群众跑腿,提高了办事效率。”大桥派出所民警赵仁达说。

  仅10余天时间,俞女士的烦恼就解决了,令她直呼这趟“调解之旅”太便捷。“原来以为要拿着资料到处跑,也可能会出现资料不足需要再补充的情况。没想到,这次就去了一趟派出所,剩下的在家里等快递就行了。”俞女士说,这样的调解过程值得点赞。

  据悉,2017年以来,奉化区公安分局积极创新调解工作,在全省率先实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破解调解反复等难题,最大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成效。到现在,全区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200余起,其中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09起,无一起出现反复,成功率达100%。目前,该局的做法已作为试点单位经验在宁波全市推广。

  为更大程度便捷群众,今年4月,奉化区公安分局会同区法院、司法局共同研究协商,实行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最多跑一次”,着力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减免办事费用,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提高办事效率。“改革改变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需要当事人多次跑、多头跑法院和调解室,以及需备多份材料的困境。”奉化公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调解员跑代替群众跑,由专递寄代替群众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现了当事人“零跑腿”,在全省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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