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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对不起牺牲的警察!”

致玉环民警颜曰春牺牲的那起案件,“人质”母亲因窝藏罪被判刑

  (上接1版)

  但车子还是往前冲去,颜曰春死死地抓住梁某不松手,只听到“砰”地一声,车子驾驶室一侧重重地撞在了路边的隔离护栏上。梁某继续猛踩油门往前冲,而颜曰春抓着梁某就是不松手。就这样,车子擦着护栏将颜曰春生生拖行了200余米。见甩不掉颜曰春,梁某猛打方向盘,故意将颜曰春的身体往路边的铁护栏上撞。最终,颜曰春被摔下车,头部重重地撞上铁护栏,飞出数米远,倒在血泊中……

  因伤情严重,颜曰春经全力抢救无效,次日凌晨牺牲。

  她选择帮罪犯逃匿

  目睹了这一切的林某大叫“停车”,梁某便驾车掉头,将车停在了她的身边,“你先上车,我等下去自首,你先陪陪我。”于是林某便上了车。趁着一个间隙,玉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林辉从旁边冲了上去,打开后车门,将坐在后座的小女孩一把拉出车外。梁某见状,立即踩油门逃离。

  剧烈的撞击让车子伤痕累累,梁某开着开着就发现轮胎破了,橡胶因与地面摩擦烧焦发出刺鼻的味道。到了芦浦阀门城,车实在开不了,梁某就停了下来。随后,林某用自己的手机为梁某联系了修理厂,要求帮忙拖车。

  两人一路从阀门城走到了楚门医院,并叫了一辆黄包车到楚门车站,最后又乘坐出租车。到早上6点,两人到梁某朋友家中暂避风头。经法院审理查明,这两笔车费均是由林某支付的。

  “他虽然想跑,但他也说要自首,我和他相处了四五年,多少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我不管他是自首还是跑,就想最后陪他一下。”林某说。

  玉环市法院认为,林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而梁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他的案子正在台州市中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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