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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宁波长恒塑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17年10月12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上海聚美复合面料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长恒塑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宁波正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破产管理人。于2019年5月6日裁定宣告宁波长恒塑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破产。

  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决定于2019年6月26日14:00时在宁波市奉化区奉化天港禧悦酒店4楼嘉悦厅召开宁波长恒塑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和表决破产财产分配等相关事宜,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和律师执业证书。

  特此通知!

  宁波长恒塑胶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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