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首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但受侵害数量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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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犯罪罪名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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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侵害案件类型 |
(上接1版)
积极救助遭受监护侵害
和监护缺失的孩子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惠明介绍,去年,我省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重点做好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一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9件286人,法定不起诉1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2件,纠正漏捕漏诉30人,抗诉被法院采纳11件18人。宁波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强奸一智障幼女案件中,通过补取生物样本,成功追诉“真凶”田某某,后田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在监护干预案件办理上,我省检察机关去年共办理监护侵害与监护缺失干预案件43件52人,其中监护侵害案件17件19人,占36.5%;监护缺失案26件33人,占63.5%。监护侵害案中,存在故意杀人、性侵、暴力伤害、遗弃等,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这些困境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协调就业就学、生活安置22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3人次、经济救助52人次、法律援助46人次。
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利用公益诉讼职能,去年办理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督案件191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58份,办理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
“强制干预”制度
将全省试点推广
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省检察机关还有很多创新性的制度机制,比如我省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杭州出台的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制度等。
据了解,去年杭州萧山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以后,杭州市检察院对这一制度进行了“升级”,在充分吸纳萧山区、西湖区等检察院探索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杭州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出台了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制度,强化各职能单位和部门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保护救助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尽最大努力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查证难、救助难等难题,将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