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们会遵纪守法”
穿仿制纳粹军服在烈士陵园拍照者登报致歉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杭检
本报讯 身着仿制的纳粹军服,在杭州萧山烈士陵园拍照,并将照片发到了网上被多人阅见并转发扩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5月28日,在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判决后,被告李青翰、吴定涛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郑重在《浙江日报》上刊登致歉信,向烈士、烈士家属及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12月30日晚,李青翰、吴定涛在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制的纳粹军服进行拍照,后李青翰将照片发布在其个人QQ空间,被多人阅见并转发扩散,社会影响恶劣。
2019年1月8日,公安机关调查后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李青翰、吴定涛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4日和7日的行政处罚。
杭州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线索后,积极开展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并于1月15日对李青翰、吴定涛作出立案审查决定。
在查清基本事实后,1月30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在报纸上刊登诉前公告,督促萧山烈士陵园246名烈士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
公告期满后,由于萧山烈士陵园烈士近亲属均未提起民事诉讼,杭州市检察院针对李青翰、吴定涛亵渎萧山烈士陵园246名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提起侵犯烈士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
5月2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李青翰、吴定涛均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错悔过,希望得到烈士家属及社会公众的谅解。后经七人合议庭评议,杭州市中级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李青翰、吴定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浙江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8年12月30日,我们身穿纳粹军服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并上网发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们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侵犯了烈士的荣誉,我们诚恳地向烈士、烈士家属及社会公众道歉。今后,我们会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中国公民。”5月28日,经审核,李青翰、吴定涛履行义务,以登报致歉的方式,向陵园烈士亲属及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