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瓯海支行与何爱武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瓯海支行与何爱武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瓯海支行已将《标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对温州市东方防腐设备有限公司主债权及其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截止到2019年4月20日止)依法转让给何爱武。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以及各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何爱武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标的债权清单》所列的各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瓯海支行
何爱武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