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召开
担当作为 依法履职 严格把关 推动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张倩 王志浩
本报讯 我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29日下午在杭州召开,总结首届遴选委员会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第二届遴选委员会主任,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遴选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作出批示。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当选浙江省第二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出席并讲话。
王昌荣在批示中指出,法官检察官遴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程,也是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具体实现形式,对于提高政法队伍素质能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具有重大意义。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希望新一届遴选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担当作为、依法履职、严格把关,不断推动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我省首届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自2015年12月组建以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秉持专业精神,忠实履职、严格把关,圆满完成了遴选工作任务,3年多来共遴选产生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法官检察官9000余名,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浙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已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新阶段,新一届遴选委员会要继续深入做好遴选工作,为推动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检察官队伍提供保证。要深化认识、拉高标杆,充分认识做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严格程序、认真履职,坚持政治优先、专业把关、公平公正、规范透明原则,确保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公正规范有序。要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围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持之以恒推进遴选委员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真正遴选出让党和人民放心满意的高素质法官检察官。
沈智深主持会议,陈欣、胡旭阳、朱深远、朱晓晔参加会议,专门委员翁国民、李旺荣等在会上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