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5月30日
(2019)浙0681引调4590号
何忠侃: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魏建尧与被告何忠侃、唐秋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告何忠侃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被告何忠侃公告送达该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原告起诉称自2018年6月11日,二被告因家庭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正。二被告在借条签字,不按时付本,可向法院起诉,承担法律一切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讨,均认欠不付。现原告要求二被告唐秋华、何忠侃归还原告魏建尧借款本金叁拾万元整,并支付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借款还清日止按月息1.5%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提供座落枫桥镇视北路口商住楼2单元201室作为抵押,如不付本息,评估拍卖优先受偿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徐国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水芳、楼润慧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9日下午14时在本院枫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浙0681引调4593号
何忠侃: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陈花云与被告何忠侃、唐秋华、唐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告何忠侃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被告何忠侃公告送达该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原告起诉称自2018年10月11日,三被告因家庭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陈花云借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三被告在抵押借款合同签字,不按时付本,可向法院起诉,承担法律一切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讨,均认欠不付。现原告要求三被告唐秋华、何忠侃、唐璐归还原告陈花云借款本金叁万伍仟元整,并支付自2018年9月11日起至借款还清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徐国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水芳、楼润慧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9日下午14时在本院枫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浙0681引调4914号
诸暨市龙铭五金配件有限公司:诸暨市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扬州市彩晖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诸暨市龙铭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唐秋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告诸暨市龙铭五金配件有限公司送达相关文书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被告诸暨市龙铭五金配件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该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等。原告起诉称两被告经营所需,向原告赊购塑粉、设备,尚欠货款51640元,原告于2017年8月27日至10月26日开具给被告三份税票,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唐秋华催讨,至今分文未付(附微信聊天记录)。现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1640元,支付自2017年10月26日至款付清日资金占用期间6%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本院决定本案由审判员徐国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水芳、楼润慧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枫桥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浙0604民初392号
王信海:本院受理原告李平与被告王信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4民初3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信海应支付原告李平代为清偿借款200000元,支付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确定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被告王信海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600元,由被告王信海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604民初1379号
陆天波:本院受理原告沈军灿与被告陆天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604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陆天波应返还原告沈军灿借款本金40000元,限被告陆天波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本案受理费80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1100元,由被告陆天波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3112号
谭享、杜钦: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谭享、杜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9时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3116号
程旭、程启刚、向友权: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程旭、程启刚、向友权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9时2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3123号
周浩、姜昆: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周浩、姜昆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9时4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3113号
薛苏强:原告温州市华盈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薛苏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10时0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03民初2945号
丁应龙、向鹏召:本院审理的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丁应龙、向鹏召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浙0303民初29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并定于2019年9月25日10时20分在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