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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934号

  张如团、张美芳、张高:本院受理原告郑华英诉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9时在浦江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民初9512号

  文大聪、文志远、刘康、胡军:本院受理原告葛建平诉被告文大聪、文志远、刘康、胡军、浦江逍遥客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30日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11号

  楼月红:本院受理原告查海燕诉被告楼月红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由章素诚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建华、周彩燕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雷建军、潘德名:本院受理原告罗殷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8)浙1124民初3710号

  浙江万通革业有限公司、应万通、孙元华、张建胜: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4民初3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松阳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报于2019年2月19日第9版法院公告栏中刊登的嘉善县人民法院(2018)浙0421民初3743号公告,文内“本案受理费1077元,公告费650元,合计172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钱耀新负担。”应为“本案受理费1077元,保全费53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25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钱耀新负担。”,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9年5月28日第10版法院公告栏中刊登的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19)浙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9-05-30 2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