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临城金属拉丝厂 陈丽红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临海市临城金属拉丝厂与陈丽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书》,临海市临城金属拉丝厂对债务人冯海斌、浙江普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台州市天宏电子有限公司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陈丽红(注转让范围为2014台临商初字第1483号判决确定临海市临城金属拉丝厂的全部权利) 。临海市临城金属拉丝厂与陈丽红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冯海斌、浙江普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台州市天宏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其它相关各方。
陈丽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冯海斌、浙江普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台州市天宏电子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陈丽红履行(2014)台临商初字第1483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