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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儿子扔下几包“毒品”,父亲转手就卖了

  本报首席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周宇 慕煊 童法 钱俊皓

  

  时间:

  5月29日

  地点:

  平阳县法院

  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陈某不解:“卖的是假毒品,怎么就犯法了呢?”

  陈某的儿子小陈平时吸食毒品,去年8月,陈某因囊中羞涩,想到卖掉儿子的毒品,赚点小钱。陈某把想法说给小陈听,小陈(另案处理)随手甩给他3包“冰毒”,称是自己花了800元买来的。

  几天后,陈某接到谢某的电话,“陈叔,我联系不上小陈,你知不知道他在哪?我找他拿点东西。”谢某也是个“瘾君子”,陈某知道谢某说的“东西”就是毒品,于是,陈某表示自己手头就有货。两人约定地点,陈某以500元的价格,将一包重2.45克的“冰毒”卖给谢某。

  谁知,谢某拿回去吸了几口,却发现这“冰毒”是假的,他越想越气,为了报复陈某,又电话联系陈某,表示自己要再买些毒品。他的打算是,等两人交易时报警。

  两人第二天交易时,谢某便按计划向公安机关举报,“我要报案,有人卖毒品。”

  陈某被抓了个正着,警方当场查获了疑似“冰毒”的粉末3.12克。但后来经过鉴定,这些粉末并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氯氨酮及海洛因成分。

  “我从儿子那里拿来的,不知道是假的,卖给别人是想赚点差价。”陈某说。

  虽然冰毒是假的,但犯罪是真的。法官说,陈某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真毒品进行贩卖,构成贩卖毒品罪,只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所以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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