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9年6月4日
(2018)浙0106民初11951号
湖州江南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江南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本院对原告黄秀和诉你两被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106民初11951号民事判决书。湖州江南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江南小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黄秀和保证金3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675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1016号
陶运阁:本院受理原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14时30分于本院二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91民初151、152、155、156号
妙食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妙食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191民初151、152、155、1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1172、1174号
徐洪炳:本院受理原告凡利行诉被告徐洪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 1467号
高娟:本院受理原告樊桂莲诉被告高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21297号
毛黎江:本院受理原告姚水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212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4541号
徐国平:本院受理原告唐永现与被告徐国平劳务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9)浙0110民初454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3181号
卓小荣、赵申丰: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3184号
毛显远、毛方候、吴美玲: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0民初3187号
徐顺辽: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9月4日上午9时1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浙0111民初2641号
诸暨市欧路士五金工具厂(诸暨市阮市镇杨梅桥村(董公)):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江南压力表有限公司诉被告诸暨市欧路士五金工具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贷款104 753.30元;2、本案受理费有被告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9月3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