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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寻亲公告

  某男婴,于2017年12月8日23点左右,被发现遗弃在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41号家门口,由当地派出所送入我院至今。

  现公告查找以上弃婴的亲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请弃婴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社会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视为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处理。

  建德市民政局

  2019年6月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寻亲公告 2019-06-04 2 2019年06月0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