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破产审判的开拓者
——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郑拓法官
![]() |
对于郑拓来说,选择做破产法领域的法官,有机缘的指引——大学期间的郑拓并没有系统学习过企业破产法,2010年进入温州瓯海法院成为商事审判庭的一员,也主要办诉讼案件。2011年,“江南皮革厂倒闭欠下3.5个亿,黄鹤带着小姨子跑路”的段子突然红了,与此同时破产案件越来越多,正是在那个时候,郑拓走上了审理破产案件的道路。
在郑拓的眼中,破产审判有三个变化:“开庭变成开会,办案变成办事,谈话变成谈判。”破产案件还涉及法律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稳定问题的交织叠加,需要多方配合协调。
郑拓经办过全国首例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案——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这家公司作为几十年的老牌企业,是温州唯一一家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光全国各地的在建工程就有70多个,建筑工人3万余人。这意味着,案件如果处理不当,重整不成功,这些建筑工人,还有成千上万的购房户很有可能利益受损、投诉无门,后果不堪设想。
为此,郑拓查遍了全国的破产案件,检索了国内外和建筑企业破产相关的资料,问遍了同事和前辈……顶着巨大的压力,他和合议庭及上百位债权人不断沟通,往往这边好不容易表示了理解,那边又有人急着要钱。建筑企业破产重整涉及到一些行政部门,还需要依靠党委政府、上级法院一起协调。通过大大小小上百次的协调会和整整9个月时间,他们终于促成中城公司重整成功。
曾经有中城公司债权人问郑拓,“这个案件如果按照法律程序破产清算了,对于法官来说其实更轻松,干嘛搞得这么苦?”郑拓却坚持,越是不可能,就越要想办法变成可能。
中城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在全社会引起广大反响,被全国各大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轮番报道,中央政法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部委专程来温调研中城案件的审理经验,中央电视台对该案也作了专题报道。
鲁迅先生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很令人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郑拓说,他不是第一个审理破产案件的勇士,但他愿意做一名破产审判的开拓者。他坦言,虽然破产审判的道路上充满荆棘,但他将不畏艰辛,继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