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警方公开征集 “职业放贷人”违法犯罪线索
最高奖励10万元
本报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施甜
本报讯 借条上金额是40000元,最终到手却只有25500元!不久前,长兴警方打掉了一个“套路贷”犯罪团伙。
2016年7月14日,长兴人小陈向陶某借款30000元,由小李做担保。陶某提供的借条对借款期限、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约定都较为全面,唯独出借人一栏空缺。小陈要求出借人写陶某,陶某却说“空着就好了”。交付款项时,小陈签下了一张借款金额40000元的借条,陶某先扣除了利息4500元,小陈真正拿到手只有25500元。
在付了5个月的利息后,小陈因经济困难没有继续支付,陶某就带着几个男子来催讨,并要求小陈给其中一个男子杜某写一张30000元的借条,让担保人小李写一张15000元的借条。小陈拒绝写,杜某就以暴力迫使小陈和小李写下借条。后陶某又提出借出人是杜某,要求小陈再给杜某写一张28000元的借条,让小李再给杜某写一张12000元的借条。随后,陶某收走借条,小陈讨要之前的40000元借条时,遭到陶某拒绝。
2018年8月,根据多名群众的举报线索和前期线索梳理,长兴警方发现陶某等一批“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采用虚高借款金额等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长兴县公安局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项行动攻坚组,周密谋划部署,重点锁定“职业放贷人”程华(男,40岁,长兴人)、薛莉(女,49岁,长兴人)、陈大发(男,61岁,长兴人)、陶善琦(男,34岁,安徽人)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
专案组通过工作,获得了大量有效证据。2019年5月4日晚,专案组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程华、薛莉、陈大发、陶善琦等1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到案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表示,出借人不在借条上标明身份是有一定的目的,比如有的以他人名义放贷,赚取其中的利息差额;有的则是为了收两次钱,即自己收回后,又让别人持借条收钱。规模化的职业放贷人往往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如不能收回借款时,会动用职业催款人上门催讨,如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去借款人家吃住,用言语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实施跟踪,严重的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实施暴力殴打、实行长时间的非法拘禁等。
为依法查清该犯罪团伙所有的违法犯罪事实,长兴警方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相关被害人积极举报!凡是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对举报人予以5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为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举报地址:长兴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6633097、110,联系人:左警官 15067263065、厉警官 1525725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