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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平安巷

力促“老赖”还钱

  通讯员 叶丽 项水强 

  本报讯 近日,一名“老赖”在龙泉市法院和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履行了部分欠款。

  2017年1月,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龙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王某还需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5.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只履行了7000元赔偿金。申请人只好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因王某尚处缓刑期,法院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司法局。“如果你不积极履行义务,被法院司法拘留,我们将启动撤销缓刑程序。”听司法局工作人员这么说,王某赶紧主动联系申请人进行协商。最终,王某支付了15000元,剩余的款项将在6月10日前还清。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12 力促“老赖”还钱 2019-06-06 2 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