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本报2019年6月3日第11版刊登的张大勇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编号为“2012年(瑞安)字第1972号”的借款合同,担保人应为“温州万林鞋业有限公司、南京南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瑞安市南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何瑞荣、陈飞燕”,特此更正。
本报2019年6月3日第11版刊登的张大勇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其中编号为“2012年(瑞安)字第1972号”的借款合同,担保人应为“温州万林鞋业有限公司、南京南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瑞安市南洋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何瑞荣、陈飞燕”,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