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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公 告

  遗嘱继承人芦晓明(公民身份号码:330102195701011210)依据被继承人芦玉芳(公民身份号码:330102193511061525,于2019年2月18日死亡)生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向本处申请办理坐落于杭州市双菱新村22幢58号401室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因芦晓明称无法联系到芦玉芳的继子女:魏景斌、魏淑贤、魏景文、魏静波,为核查需要,现本处通过公告特此告知上述事项,芦玉芳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联系本处。如到期未联系本处或无书面异议提交的,或虽有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我处将按期根据遗嘱公证书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本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348号雪峰大厦

  联系电话:0571-86099441  裘公证员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

  2019年6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4 公 告 2019-06-06 2 2019年06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