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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因为虚假诉讼,原告走上被告人席

  通讯员 金淑丽 

  本报讯 近日,武义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虚假诉讼罪案件,被告人应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8年8月6日,该院受理应某华与武义海阔工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中,应某华作为原告,起诉要求武义海阔工具有限公司向其退还模具款及设备款293.42万元。该院在案件审理时发现,应某华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于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将该案件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最终,应某华走上了被告人席,接受法律的严惩。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因为虚假诉讼,原告走上被告人席 2019-06-10 2 2019年06月1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