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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坐过站竟抢方向盘 面临刑责后悔莫及

  通讯员 潘再阳 楼英辉 

  本报讯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可能会造成行驶中的车辆失控,故今年年初,两高及公安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指出,对于此类行为,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尽管这方面的宣传已经屡见报端,可还是有人不当回事。6月7日下午,浦江县岩头镇洪家村村民洪某,仅仅因为公交车到站后未及时下车这样的小事与司机产生争执,继而抢夺方向盘,意图逼停公交车。目前,洪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浦江警方刑事拘留,并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当日15时10分许,因沿线道路施工,浦江211路公交进行了路线调整,将在岩头镇下车的乘客全部安排在岩三村下,其它站不做停留。到站后,司机曾大声提醒乘客下车,之后见无人再下车了才继续行驶。然而,当车辆行至洪家村时,车上一名乘客突然大声叫道:“停车,我要在这里下车。”司机解释路线调整后非站点不能停车下客,但男子不依不饶,冲到驾驶室旁辱骂。有热心乘客上前拉他并劝阻,不料该男子突然一把挣脱劝阻者的手,冲上去抓住司机的方向盘,猛打了一个方向,司机只好紧急刹车,有乘客被从车尾甩到了车头。司机随即停车报警。

  仙华派出所接警后,向乘客和公交车司机了解情况,并调取车内监控视频,确认了该男子抢夺方向盘的事实,遂将其带离现场。

  经审讯,男子洪某为本地人,今年50岁。据他交代,当时因没听到司机的提醒,坐过了站。“我只是想吓唬一下那个司机,让他把车停下来,才抢了一把方向盘,没想到后果居然这么严重。”洪某得知自己或将承担刑事责任,后悔莫及。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坐过站竟抢方向盘 面临刑责后悔莫及 2019-06-11 2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