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组织卖淫,团伙一网打尽
通讯员 黄晶
本报讯 团伙通过网络招嫖组织卖淫,成员中最小的才20多岁。近日,由龙游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一审宣判。
2018年5月至7月,徐某某在网络上招募马某某、陈某某等人,通过微信发布招嫖信息,其中熊某某、刘某某等人作为“键盘手”,与嫖客进行聊天,并选定多家酒店作为卖淫场所,让卖淫人员入住约定酒店房间,与嫖客进行性交易。
交易完成后,由卖淫人员将收取的嫖资自留一半后,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上交给徐某某,徐某某再将获得的嫖资与熊某某等人按约定分成。至同年7月23日,徐某某非法获利15万余元。
据悉,徐某某的妻子翟某某也参与其中,夫妻俩均为小学文化,翟某某明知徐某某组织卖淫,仍帮助徐某某通过微信账号从卖淫人员处收取嫖资。团伙其他成员分别来自河南、西安、广东、安徽等不同省份,均是90后的无业人员,其中最小的是98年出生的陈某某。
最终,徐某某等人因犯组织卖淫罪或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1年至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