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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深一度

“检举立功”的背后

  《中国纪检监察报》 涂新玉 汪兴辉 周伟 

  “兰谋山聚众斗殴并开车撞人致使对方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结果法院判决兰谋山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其同伙无一人受到刑事处罚。而被打伤、撞伤方均被判处至少3年以上实刑,司法不公……”

  2018年10月,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交的问题线索,并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在紧接着的调查中,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原侦查监督部员额检察官周晓涛出现在调查组的视线之中。

  2018年11月初,得知该案正被调查的周晓涛主动来到该市纪委监委投案。随后,枣阳市监委对周晓涛采取留置措施。

  “我21岁就进入了市检察院,32岁任公诉科科长,所在科年年被上级检察院评为先进科室。以我的能力,觉得进入院党组理所应当,可2010年、2013年两次进入院党组的机会都与我失之交臂。2015年检察系统司法改革后,我又变成一名普通的员额检察官,心里很不平衡,就想投资挣一笔钱后辞职做律师。”周晓涛坦白道。

  正在此时,一位个体户“朋友”向他抛出了发财致富的橄榄枝。这个“朋友”就是他曾经的公诉对象兰传员。2005年,周晓涛在办理兰传员寻衅滋事一案中认识了兰传员。在兰传员刑满释放后的一次饭局上,两人又相遇了,兰传员趁机索要了周晓涛的电话号码。

  “逢年过节送些土特产,还经常去看望我老母亲,一来二去就熟悉了。”曾经的公诉人和公诉对象就这样成了朋友。

  “我准备买一处荒山,转手租给一个搞光伏发电项目的江浙商人,可以盈利几百万,你借我30万元,亏了算我的,挣钱了对半分。”2015年底,兰传员向周晓涛建议。

  这正中急于挣钱的周晓涛的下怀。经再三考虑,周晓涛借了30万元给兰传员。然而荒山购买后,并未能成功转租出去,他的30万元也打了水漂。在他多次找兰传员索要借款甚至准备诉诸法律时,兰传员以种种理由推托说自己没钱,同时将自己的财产都转移到儿子名下。

  2016年3月,兰传员的小儿子兰谋山因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两人轻微伤被公安机关通缉,兰传员为此事找周晓涛出主意,并许诺儿子若能够从轻发落,必定将30万元借款归还。

  为了让兰传员早点把钱还给他,周晓涛出主意让兰谋山投案,赔偿受害者获得谅解,并检举揭发其他违法人员立功。

  2016年3月23日,兰谋山带着经周晓涛精心指点的供词,信心满满地来到枣阳市公安局投案。4月中旬,枣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该市检察院。周晓涛随即向院案管中心的检察官打招呼将案件分给他办理。

  为了让兰谋山尽快检举立功,经过多方打听,兰传员获得了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通缉的逃犯高某藏匿在随州市的消息。在周晓涛托人确认高某为网上逃犯后,兰传员将该线索通过兰谋山羁押地枣阳市看守所管教王建和看守所医生武安平(二人均已被采取留置措施)传递给兰谋山,让兰谋山检举立功。

  “得知检举信息移交到办案派出所后,为了尽快将兰谋山立功坐实,我多次督促派出所派人到随州市逮捕高某,在得知派出所人手比较紧的情况下,在当年8月16日晚上我亲自开车带两名警察去随州连夜将逃犯高某抓获。”周晓涛交代。

  此外,兰谋山在投案前告诉周晓涛其表弟李某组织并参与了斗殴,周晓涛在审查该案时故意隐瞒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李某的法律文书,未对李某作出批捕决定,使兰谋山其他犯罪同伙逃过法律的惩罚。

  今年4月26日,周晓涛被枣阳市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截至案发,周晓涛的借款还有20万元没有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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