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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更正公告

  本报2019年4月4日第13版刊登的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怀斌伟与上海极茂实业有有限公司一案,内文裁决金额应为19539.18元,特此更正。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更正公告 2019-06-11 2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