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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谨防未成年人溺亡 成夏日之殇

  苑广阔 

  近日,接连发生的几起溺水事件让人惋惜:6月7日,四川宜宾市4名小学生溺亡;6月8日,湖北安陆市4名学生下水野泳,3人溺死,1人获救;6月9日,广西田林县一河段发现5名小学生溺亡。

  几起事件都涉及未成年人,令人扼腕叹息。然而,根据以往经验,随着夏天的到来和中小学进入暑假,类似的悲剧还会发生。其实,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不管是教育部还是全国各地各级教育部门,亦或是学校和老师,都无比重视。教育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强调假期安全,其中主要就是防溺水事故;学校也会三令五申,要求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此外,学校还会通过给家长下发“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和孩子共同观看安全教育视频等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的假期安全保障工作。

  尽管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做好这项工作,但为何仍无法避免未成年人溺亡悲剧的发生?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教育引导的对象是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的一大特点就是“过耳即忘”,一到假期,玩心一起,就容易忘了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劝导;二是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和看护,这点在众多农村留守儿童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

  要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笔者建议,未成年人的父母首先应该承担假期管教、约束的责任,避免未成年人私自下河游泳,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更是如此,如果没有条件在假期把孩子接到自己务工的城市过暑假,那么最好把孩子委托给亲戚或邻居给予暂时性的照顾。同时,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假期安全,社区、街道、村委会等也要积极担起责任,发挥作用。比如社区、街道可以提供场地和经费,组织假期兴趣班,帮助辖区居民看护孩子;村委会可以和高校合作,借助假期支教的大学生志愿者,举办假期托管班等。如此一来,既可丰富未成年人的假期生活,也可避免未成年人无人监管,私自下河游泳。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谨防未成年人溺亡 成夏日之殇 2019-06-12 2 2019年06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