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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债务问题, 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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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上海市高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2018年10月2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12 因债务问题, ofo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 2019-06-13 2 2019年06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