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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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政领导责任
确保层层落实
按照中央督导组的建议,全省各地相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行提档升格。目前,11个设区市均下文明确由市委书记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市、区)也相应作了调整,部门单位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双组长制,进一步强化了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
宁波市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定期听取扫黑除恶情况汇报”和“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人财物保障问题”两项机制;嘉兴市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市委书记、市长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衢州市明确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每季、政府常务会定期、党委书记每两月、政法委书记每月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为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衢州市柯城区、常山县政府结合政府常务会议、区(县)长办公会等制度,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听取、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会;台州市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建立由市委书记负总责、市领导领衔办理、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督导整改责任机制,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级级落实。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措施有力管用
我省各地各部门把督导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政治“必答题”,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压实推进整改工作,相继召开常委会、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
中央督导组4月9日、4月24日两次通报对接会后,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都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部署交办整改任务,5月20日、23日又专门召开扫黑办主任会议和整改推进汇报会,对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再次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不能歇一歇、松口气,坚决把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伞破网”;省公安厅多次通过厅领导小组会、视频调度会等形式部署整改工作。
杭州市要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完善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宁波市在市委党校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培训班,市管县(局)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直有关开发区分管领导、各区县(市)委政法委书记、各级扫黑办负责人、公安局长等250余人参训。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浙江情况反馈会后,嘉兴市当日下午即召开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明确市委、市政府负总责,各级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负主体责任,全面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对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中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从严追责问责。舟山市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行学习贯彻,部署推进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启动专项巡察进行跟踪问效,力争保质保量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整改扎实有效
中央督导组与我省的两次通报对接会后,我省省级层面即已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问题整改进一步推进、打击实效进一步提升、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的目标,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整改措施。
市级层面以市为单位各自制定整改方案,通过现场督导、“一案三查”、约谈问责、提级办理等措施,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一些地方还专门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或组建整改专班,分门别类,分阶段、分领域落实整改,对具体问题,做到一事一方案、一事一整改,以实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成效。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党员干部320名、问责217人和2个党组织。省纪委主要领导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0条问题线索逐一指示,要求提级、提速办理。
宁波市扫黑办、纪委监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现场督导,确保干部追责、问责不走过场;温州市通过“一案三查”对31名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湖州市健全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四级约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绍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点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和省、市挂牌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大工作推动力度;金华市扫黑办通过派员参加问题单位党委会,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推动整改工作扎根落地;舟山市对整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的6名部门和镇(街)干部进行问责;丽水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敢打、不愿打、不真打”等履职不力问题进行排摸,对2批6人次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