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关于选聘江山四季青商贸城运营管理公司的公告
为加强抵债资产物业的运营管理,我分公司拟公开选聘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对抵债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二、委托工作事项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商业(商场)
2.物业名称:江山四季青商贸城A、B、C、E、F、G区
3.物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东岳路489号
(二)委托管理工作内容
配合我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运营维护、招商推广、法律事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委托管理期限
中标企业与我分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协议,委托管理期限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我分公司向中标企业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将结合分公司收费标准、委托管理内容及应标企业意向报价另行确定)。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应标企业须具有商业/物业管理资质和属地(江山市)资源
2.应标企业须具备一定的物业管理能力
3.应标企业须派驻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应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承诺函(含报价)等资料。应标企业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
(三)联系人:寿经理,联系电话:0571-86994787
五、选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我分公司进行评标议标后,择优选用。根据选聘结果,与中标企业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有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我分公司对以上选聘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571-8716316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委托管理实际情况以物业委托管理协议为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