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就杭州复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采荷分公司强制清算事宜,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4月26日以(2018)浙0104清申7号裁定书依法受理杭州复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采荷分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强制清算管理人,负责公司财产的清理、债权登记与核实工作。
现通知所有债权人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同时,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人、地址及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特此通知。
管理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18层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叶珵真、汤先
联系电话:13957127950、18868815962
杭州复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采荷分公司管理人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