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改革
湖州法院这项开先河的探索初见成效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沈伟 刘云
本报讯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挂出一宗土地的拍卖公告:长兴县九川工业园(宗地二)的土地及厂房。与其他法院的土地司法拍卖不同的是,这宗土地的拍卖公告中有一则醒目的“特别提醒”:该地块具体产业准入要求应符合“标准地”相关条件。
自2018年8月始,湖州法院率先将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改革。探索10个月来,湖州法院按照“标准地”要求司法拍卖工业用地13宗,已成交12宗,占同期工业用地拍卖数的92.86%。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改革初见成效。
“标准地”制度,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指标明确后,带地一起出让,即政府定标准、企业来承诺。2018年,为贯彻部署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年7月,在率先开始探索“标准地”改革的湖州市,湖州中院在与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讨之后,出台了加强司法拍卖与“标准地”改革衔接的意见,探索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改革,在全省法院中开了先河。
“说实在的,刚开始是有担忧的。”湖州中院执行局局长冯新林说,“司法拍卖对接‘标准地’,也就是要按照‘标准地’的要求拍卖,这意味着提高了竞拍的门槛。那么,成交率和成交价是不是会因此受到影响?如果成交不理想,势必引起债权人的不满。”这成了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的最大挑战。
为此,湖州法院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加强了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互通,尤其是充分发挥政府招商平台的宣传推介作用,精准引入符合“标准地”产业布局的战略投资者,从而尽量减少对司法拍卖成交率等可能产生的影响。与此同时,法院在拍卖前与当事人做好充分的沟通解释工作,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9月,安吉县法院成功拍卖了天子湖镇工业园区一块44亩的土地,成为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后拍出的第一宗地。此后,湖州中院和各基层法院纷纷跟进。至2019年5月,湖州全市法院按“标准地”挂拍13宗地,成交12宗,面积500余亩,成交率超92%。
“从10个月的探索结果看,之前我们担心的问题并没有发生,这说明方向是对的。”冯新林介绍,湖州法院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初见成效,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
湖州中院院长李章军说,司法拍卖无缝对接“标准地”改革,是湖州法院司法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司法助力“标准地”改革推进实施,将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部署和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在司法实践中切实予以贯彻落实。今后,对这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湖州法院将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提升实效,使执法办案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