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检察与公安联手护铁路平安
举措出台仨月,348处隐患被排除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钟伟锋
本报讯 因道路塌方、桥梁封道施工,一名老人刚穿过铁路隧道时,被巡查的青田县检察院、杭州铁路公安处青田站派出所、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巡查组发现,在被带离后不到5分钟,一辆火车呼啸而过……这样惊险的镜头,在金温货线铁路经过的青田境内,之前并不少见。不过,一份检警协作意见的出台,让非法通过道口、非法种植等安全隐患一一得以排除,保住了铁路运行安全及铁路线路经过地方的平安。
去年6月,青田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就青田县祯埠乡锦水村某木材加工点违规在高铁桥下堆放大量木材、严重危及高铁列车安全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祯埠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木材加工点的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及时清退被占用的农业用地。之后的一个月内,违规堆放的7000余吨木材被移除。当年11月,检察机关又针对铁路全封闭围墙外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塔吊机械臂侵入铁路界限等安全隐患向该县瓯南街道发出检察建议,11月29日安全隐患被彻底消除。
在办理这几起铁路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时,青田县检察院了解到,相对于全封闭隔离的高铁线路,没有全面进行隔离的货运铁路线路安全隐患相对较多。金温货线铁路在青田境内长度约72千米,属于开放式线路,沿线村民非法种植、设置非法通道等情况多,仅2018年就发生各类险情36起。
怎样有效减少隐患,保证铁路运行安全?今年3月,青田县检察院联合杭州铁路公安处青田站派出所出台全省首个铁路安全领域方面的检警协作机制——《青田县检警共建“维护铁路平安公益协作机制”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加强沟通协作的举措,预防和纠正铁路沿线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规定青田站派出所日常巡逻检查中掌握或接到铁路部门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通报后,应重点筛查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有重大损害危险的情形,对属于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非涉密案件线索,应向县检察院移送或通报。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对影响或危及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检察监督,基于办案需要,可查阅青田站派出所的相关案件材料等。
《意见》出台后,青田县检察院和青田站派出所联合金温铁路公司,已排除非法种植134处、人行非法通道隐患348处,保障了铁路运行安全和沿线区域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