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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ofo已无可执行财产 公司多名高管成“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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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sta看天下》官方微博)

  日前,一份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因买卖合同纠纷向ofo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5亿的标的。不过,法院认定,ofo已“无财产”,其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此前,ofo的多名管理人员包括陈正江、戴威、杨品杰、陈婧等已被作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法院认定ofo已无可执行财产 公司多名高管成“老赖” 2019-06-19 2 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