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微法

宁波杭州湾新区久润富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建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久润富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建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杭州湾新区久润富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胡建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胡建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宁波杭州湾新区久润富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胡建明

  2019年6月19 日

  单位:万元

  上述标的债权明细表为2019年4月1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宁波杭州湾新区久润富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胡建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9-06-19 2 2019年06月1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