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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案卷

女大学生借款3000,到手2100,被催收30万

磐安警方破获“714高炮”网络“套路贷”大案

警方搜查网贷公司
嫌疑人(中)落网
软暴力催收
同步通讯录
审核材料

  (上接1版)

  得知小袁无法按时还款,对方并不着急,反而推荐了另外几个“财务”的微信给小袁,让她向他们借钱用来还款平账,还说“这样可以及时还款,免得影响你的个人信用”。为了还3000元的账,小袁硬着头皮再借更多。每家“财务”的放款额度有限,小袁不得不向多家“财务”同时借款。也有“财务”表示可以给小袁“展期”,即再支付一笔30%的“服务费”,再多给小袁一个“7天用款周期”。

  第1天借,第7天还,实际用款时间其实只有5天,往往还没凑够钱,上几笔贷款就到期了。一旦逾期,每天高达20%至30%的“逾期费”累积得更快。小袁每天一睁眼,就要计算今天要还几家,还得再借多少钱才能平账,最多的一天,她借了十多家“财务”才搞定。“那段时间,压力真的很大,根本没心情去上课。”

  短短4个月,小袁以“借新钱还旧债”等形式先后向31个“财务”借款。截至报警前,她的欠款金额已经达到30余万元。

  因为借款太多,小袁已经很难再借到钱,于是开始频繁逾期。这时,她的噩梦开始了。

  很快,小袁通讯录里的亲戚好友都收到了催收短信、电话恐吓,“你给我告诉袁某,赶紧把欠的钱处理下,不然你死全家!”这样的录音电话,小袁的亲戚好友每天接到上百个。小袁的妈妈一打开手机,就能看见“袁某涉嫌卖淫、吸毒被抓”的短信。

  被逼无奈的小袁,把妈妈存折里的9万多块钱陆续取出用于还款,还向同学朋友借了不少钱。但催收却完全没有停下的迹象。

  2018年4月17日,走投无路的小袁在母亲的陪同下报了警。

  一旦“入套”就无法脱身

  磐安警方侦查发现,向小袁放款的31名“财务”,来自3家网贷公司。这3家公司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操作模式类似,都是打着“小额网贷、快捷放款”的名义,利用高额“砍头息”和“逾期费用”进行非法敛财。

  公司运营的方式,符合“套路贷”案件的特征,磐安警方随即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

  第一个放款给小袁的“鑫某速贷”的负责人涂某,很快在瑞安落网。

  据涂某交代,2017年11月,经朋友介绍,他和弟弟涂小某、亲戚陈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加入了温州某网贷公司,负责经营4个财务账号,“鑫某速贷”就是其中之一。但他们只是中间环节,客户都是由公司统一分派的。

  除了像小袁这样自己找上门的客户,公司还通过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广告等方式主动寻找客户。这些负责寻找客户的人被称为“客服”。

  绍兴的郑某接到“客服”的“推销”电话时,刚好缺一笔资金来支付货款,听说“审核简单、放款快”,就想试试。

  按照“客服”要求,他提供了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芝麻信用分、近期交易记录、同步通讯录等资料,并和对方进行了视频通话。“客服”告诉他,提供芝麻信用分是为了审核信用和还款能力,视频通话是为了确认身份。审核完成后,郑某的资料就被派发给像涂某这样的“财务”。

  因为郑某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第一次就有5个“财务”同时添加了他的微信。每个“财务”视情给他发放小额“七天贷”。

  第一笔贷款到期后,郑某没能还钱,“财务”们就强烈建议他“展期”,并且又有10多个“财务”主动要借钱给他,同时许诺只要多借几次,就给他提升贷款额度。

  被害人借得越多,涂某等人赚取的利益就越多,因此,“财务”会不断诱导被害人继续向更多“财务”借款平账。一来二去,往往不到1个月时间,被害人的债务就要翻好几番,最后不得不继续借新钱还旧债,致使债务不断垒高,再也无法脱身。

  债务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每一个像郑某这样的被害人,都在一步步走向“套路”深渊。

  一旦被害人无力偿还,涂某等人就将逾期人的情况报给公司催收部,或者统一外包给专业催收公司。被害人前期审核时提交的那些信息,在催收公司手里成了“重磅武器”。

  “给我炸他”“搞臭他”“弄死他”……这样的词汇,在“财务”陈某某和催收公司负责人的聊天记录里每天都会出现。

  “爆通讯录”(即电话骚扰被害人的亲戚朋友)是他们最常使用的方式。催收人员通过电话、短信“轰炸”,群发被害人的借款信息、编辑侮辱信息、PS恐吓照片等,以此来威胁、滋扰、施压被害人,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和“逾期费用”等。

  不仅如此,陈某某催收多少钱,从来不依照借条数额,完全“看心情”,如果对方态度好,马上求饶,她就少催一些;如果对方扬言要报警、起诉,她就无限制催收,无论对方还款多少都不销毁借条。

  今年2月起,磐安警方分别奔赴北京、温州、杭州、湖北、江西等地开展全链条收网行动,抓获“套路贷”犯罪嫌疑人49人。目前, 35人已被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当前“套路贷”的一些新手法:

  一、通过网络借贷中介平台、放贷APP软件等,散布“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等贷款信息引诱不特定对象。

  二、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生成有年化收益的借条合同。

  三、违法收集借款人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手机和微信通讯录等社会关系资料。

  四、以借条合同为掩护,额外约定并收取畸高利息。

  五、迫使借款人“体外循环”还债或虚增债务,骗取高额利息。比如,除要求借款人按网络借贷中介平台借条合同还款外,还威胁或欺骗借款人通过支付宝、财付通等偿还畸高利息债务;或者推荐借款人向其团伙成员假冒的其他出借人借钱还贷,从而垒高债务。

  六、实施短信催收、电话催收、“夜催”、网络和短信辱骂、PS裸照、“爆通讯录”等逐步升级的软暴力催收方法。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要提高防范意识,认清“套路贷”违法犯罪基本特征,对通过电话、网络营销的所谓“便捷贷款”一定要提高警惕;一定要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若发现自己或者身边人落入“套路贷”陷阱,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12 女大学生借款3000,到手2100,被催收30万 2019-06-20 2 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