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
嘉善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1731号
江友:本院受理原告孙高玉与被告江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二○一九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1781号
王忠:本院受理原告秦光秀与被告王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诉请判令:1.原告与被告离婚(无共同财产分割);2.女儿王秦雨随原告生活,双方共同承担抚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定于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上午十时在安吉县人民法院天子湖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82民初11956号
温雪书、方小云:本院受理原告陈苏琴、喻嘉诚、喻嘉豪与被告温雪书、方小云、周军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被告温雪书、方小云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782民初1195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温雪书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陈苏琴、喻嘉诚、喻嘉豪借款625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从2017年8月2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但最高不超过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被告周军敏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陈苏琴、喻嘉诚、喻嘉豪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原告陈苏琴、喻嘉诚、喻嘉豪负担15150元,由被告温雪书、周军敏共同负担10050元;公告费1600元,由被告温雪书、周军敏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