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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挥了几拳后悔莫及

  通讯员 黄秋芬 

  本报讯 近日,由江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被江山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曹某今年刚20岁出头,看上去白净瘦弱,却爱好拳击,经常在健身房跟着教练打拳。当日凌晨,曹某在某酒吧消费后,认为酒吧收费过高,感觉自己被“套路”了。为发泄怨气,在离开酒吧时,他一拳头打在装饰墙上,当场将墙壁打破一个洞。酒吧工作人员看见后,追出来阻止曹某离开,叫他赔偿损失。曹某朝4名工作人员的面部各挥了一拳头,将其中3人打成了轻微伤。酒醒后,曹某后悔莫及,家属代他赔偿4被害人及酒吧各项损失共计11500元,并取得对方的谅解。

  检察官提醒:酒后易冲动,特别是年轻人,喝酒要适可而止,遇事多沟通协商,切不可用暴力解决问题,否则可能付出惨重代价。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挥了几拳后悔莫及 2019-06-21 2 2019年06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