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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市井事

醉驾致2人死亡

肇事者被批捕

  通讯员 韩朗朗 

  本报讯 醉酒驾车冲到对向车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惨剧。近日,江山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经审查,今年6月7日14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江山市上余镇高洋村路段时,车辆冲过中央绿化带驶入对向车道,与由邹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及公路设施受损,胡某某受伤,邹某某及其女儿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胡某某弃车逃逸,于当天15时40分许被抓获。

  经检测,胡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经认定,胡某某系负事故全部责任。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4 醉驾致2人死亡 2019-06-24 2 2019年06月24日 星期一